1964年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毕业。1964年至1984年,在核工业部系统从事科研和设计工作。
1984年至2000年,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一直从事固体废物管理,开创并发展了我国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建立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机制,主要的是组织并起草了我国多项固体废物环境的法律法规、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起草的组织者,也是主要起草者之一。开创我国固体废物作为资源利用进口的管理,使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即再生资源)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是1996年4月《废物进口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起草者,该规定一直沿用至2011年7月。
现在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及下属的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进口再生资源工作委员会,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和进口以及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方面的咨询、研究,以及为有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服务。承担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多个重要课题的研究。
胡守仁是我国固体废物领域资深的专家。 |